什么是“先征后返”?海关手把手教你办理天然气退税
什么是“先征后返”?海关手把手教你办理天然气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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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亿元!您的退税已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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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日,河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和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到退还的9.14亿元税款,这标志着石家庄海关2024年上半年天然气政策性退税顺利完成。
小编,我们公司看到了一篇关于进口天然气退税的报道,我们想问一下现在还有这个政策吗?
有的!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规定的项目所进口的天然气,咱们进口企业都可以申请办理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
我们应该如何办理呢?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海关为您答疑解惑,看完之后包您一次办好!
请先跟小编了解一下政策背景
为增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支持天然气进口利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继2011年发布《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继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39号)后,于2021年发布了《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和《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18号)两个文件(以下简称“新规”),明确了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关能源资源的进口税收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项目所进口的天然气,相关进口企业可申请办理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
海关为您送上政策小锦囊
一
“先征后返”适用范围
财关税〔2021〕17号第四条规定“对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设的跨境天然气管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项目,以及经省级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进口的天然气(包括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下同),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
财关税〔2021〕1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的跨境天然气管道和进口液化大然气接收储运装置的新增项目,以及省级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新增扩建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新增项目和新增扩建项目的名称、项目主管单位和享受政策的起始日期,函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并抄送新增项目和新增扩建项目所在地财政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直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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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先征后返”返还比例
长贸气合同项下进口天然气
属于2014年底前签订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长贸气合同项下的进口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按70%的比例予以返还。
其他天然气
在进口价格高于参考基准值的情况下,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价格和参考基准值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倒挂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倒挂比例=(进口价格-参考基准值)/进口价格 X 100%,相关计算以一个季度为一周期。
具体进口时间
以进口报关单上列示的
“申报时间”为准
三
“先征后返”申报材料
主管部门出具的《享受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进口天然气及企业确认书》。
主管部门出具的《享受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进口天然气及企业确认书》。
应分别填报《长贸气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统计表》、《液化天然气(不含长贸气)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统计表》,具体按照财预〔2014〕37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先征后返”服务系统线上应用
为进一步助企纾困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液化天然气(LNG)线上返税服务系统于2023年6月30日上线试运行,全国首票进口液化天然气线上返税申请在天津海关完成,运行良好,该系统于2023年12月29日起在全国海关全面推广运行。
对于符合规定的进口液化天然气返税申请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液化天然气先征后返申请”功能模块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数据。返税申请的办理情况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进行查询。
五
热点问题解答
Q1·
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的新规定有哪些调整?
财关税〔2021〕17号、财关税〔2021〕18号文件与财关税〔2011〕39号文件相比,在适用范围上有所扩大,增加了“经省级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进口的天然气”;在返还比例的规定中,增加了“属于2014年底前签订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长贸气合同项下的进口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按70%的比例予以返还”的规定。
除此之外,财关税〔2021〕18号文件还对项目的函告、增值税返还材料的报送等进行了细化规定,为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返还提供了较为细致的指引。
Q2·
办理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的基本流程?
进口企业向纳税地海关提出办理返税申请→纳税地海关对返税申请材料进行初次审核→直属海关对纳税地海关初审文件及进口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审→财政部驻直属海关所在地监管局对直属海关复审文件和进口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无误后批复返税文件→直属海关将批复文件转发纳税地海关→纳税地海关确认无误后向返税企业开具《收入退还书》→纳税地国库审核办理返税资金划款。
Q3·
天然气进口企业利用虚假信息获取返税资格的如何处理?
天然气进口企业如存在以虚假信息等获得进口税收返还资格的,经项目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查实后,由项目主管单位函告海关总署,自函告之日起,该天然气进口企业在文件规定的剩余有效期内停止享受政策。
供稿:石家庄海关关税处、曹妃甸海关
监制/郑勇
审校/郑惠华
编辑/邢兆洁
作者/张诚 于馨桐
石家庄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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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米投稿:sjzhgxwxc@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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